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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新政公告看板

  近期出台众多和货代物流行业息息相关的新政。今天,小编汇总如下看板内容,请大家及时关注:

1.海关对出口货物木质包装合规化的通知

  从3月中旬起,各关区海关通知:出口货物使用木质包装时,应按规定的检疫处理办法进行处理,并提供IPPC标识的处理合格凭证,否则查验一经发现不准出境!

2.交通部:4月1日起港口收费重大调整!

  为进一步清理规范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,切实增强企业减负获得感,交通运输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《港口收费计费办法》的通知。通知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,有效期5年。通知要求,降低部分政府定价收费标准,合并收费项目并规范收费行为。将货物港务费、港口设施保安费、引航(移泊)费、航行国内航线船舶拖轮费的收费标准分别降低15%、20%、10%和5%。港口经营人、引航机构等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,落实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公示制度。

3.重磅!4月1日减增值税!

  2019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已明确:16%的税率降到13%,10%的税率降到9%,6%的税率保持不变。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由当前的16%减至13%!交通运输业、建筑业等行业的增值税税率将降低1个百分点,即从原来的10%降至9%!6%一档保持不变,但是对生产、生活性服务业增加一些税收抵扣的配套措施,进行全面减税!

4.无船承运业务由审批改为备案!

 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,关于无船承运业务审批,取消审批后,改为备案。交通运输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:1)建立无船承运人的备案和信用管理制度,及时向全社会公开信用记录,建立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。2)通过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等方式,加强对无船承运市场的监管。3)支持行业协会发挥自律作用,维护市场经营秩序。

5.航协停止航空运输销售代理资质认可

  为进一步适应航空运输销售代理市场发展,根据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,结合销售代理行业发展实际,航协决定实施航空运输销售代理管理服务改革。自2019年3月1日起全面停止销售代理资质认可。实施销售代理管理服务改革后,将发布《中国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人业务规范》和《中国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人业务规范》,供申请企业进行自我评估和航空公司选择代理人时采用,按照《航空客货运输销售代理行业自律办法》并通过“中国航协销售代理人综合信息平台”,促进销售代理业的行业自律。

6.各船公司纷纷调整THC费用

  中远、马士基、地中海航运、达飞、东方海外等20余家船公司先后发布了关于THC费用调整的通知,请大家密切关注相应的调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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