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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关将对19类进出口商品进行抽查检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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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12日,海关总署发布2019年第132号公告,决定对2019年法定检验商品以外的部分进出口商品实施抽查检验,抽查商品的范围涉及19类进出口商品,其中进口商品7类,出口商品12类。
2019年法定检验商品以外进出口商品
抽查检验的商品范围
一、进口商品:
文具用品、太阳伞、婴童纺织用品(手套、袜子、布鞋、围巾、围兜、围嘴、隔尿垫、床上用品等)、童装、太阳镜、保健枕、保健垫。
二、出口商品:
节日灯串、电动剃须刀、电热水龙头、吹风机、器具开关、电烤锅(电烤炉、空气炸锅等)、LED照明光源、仿真饰品、儿童滑板车、电动童车、毛绒玩具、儿童自行车。
德力关务提醒您:
对“法检商品”之外的其他进出口商品的“抽查”,公告附件已列出具体抽查商品种类,相关进出口企业应提前做好准备。
具体的商品抽查检验条例可参见《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(2018年修订版)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