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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关总署10条“硬核”措施,助力企业复工复产

   正值冠状病毒肺炎疫情,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,有效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的影响,2月16日海关总署出台10条措施,支持外贸企业抓紧复工生产,促进外贸稳增长。

   德力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十项“硬核”措施,供大家参考:

1.简化企业注册登记或备案手续。对企业注册信息发生变更的,除企业名称需要通过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外,其他注册信息暂无需申请变更,待疫情结束后再行办理相关手续。

2.对企业生产急需进口的机器设备、原材料做到快速验放,如需实施查验的,提高机检比例,减少开箱检查,满足企业顺势监管需求。

3.收货人可以委托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、运输工具负责人等到场,或通过电子邮件、电子平台等方式告知海关不到场实施查验。

4.简化进口特殊医疗物品检疫审批。在风险可控前提下,口岸海关凭主管部门证明直接验放。

5.加工贸易企业(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)因延迟复工造成加工贸易手(账)册超期核销的,深加工结转、内销征税等各类申报业务超过规定时限的,主管海关凭企业说明办理延期手续,企业事后补交有关材料。

6.对于需要核销的保税手(账)册,一般不下厂盘点,海关根据企业盘点申报数据办理核销手续,企业留存相关资料。

7.必须当面验核纸质材料的,经批准可先通过拍照、扫描等方式提供电子文档,后补交纸质材料。

8.支持企业扩大出口。优化出口前监管,提供便捷出证服务;加快出口备案企业审批流程。

9.从简从快办理行政处罚。

10.积极开展国际协调合作,加强国外限制性贸易措施的应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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